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养老诈骗案,被告人徐某俊假借为老年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之名诈骗188.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俊谎称认识社保局工作人员,有“特殊渠道”能够通过补缴方式办理社会养老保险。2018年10月,与徐某俊交往多年的廖某一次性向其转账30万元用于办理补缴养老保险手续。2018年至2020年期间,徐某俊通过提供虚假社保人员微信,骗取廖某信任,并通过社会养老保险连续购买、多交多领,购买新房领取补助金以及补税退税、请客送礼等手段,先后分20余次骗取廖某钱款共计1887783.4元。后廖某多次催办无果,且要求退款被拒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向公安机关报警。2021年3月,民警将徐某俊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俊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日前该判决已生效。(吁青 郝蓓蓓)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为诈骗犯罪发布、引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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