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毒品60余克 尚未出站就被抓_湾区律师网

运输毒品60余克 尚未出站就被抓

2023-05-29 15:28:09  浏览:1094  来源:法治网
2月17日,由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强、王某健、李某军运输、贩卖毒品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王某强有期...

2月17日,由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强、王某健、李某军运输、贩卖毒品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王某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3万元;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王某健、李某军有期徒刑十五年、九年,各并处没收财产3.3万元和罚金1.5万元。

2022年10月22日,李某军从武汉开往宜昌的D2247次动车上下车,在出站口被宜昌警方控制,警方在其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冰毒和麻果60余克。

李某军交代,因自己吸食毒品开支较大,已经没钱购买毒品,有人答应他如果能帮忙将毒品从武汉运回宜昌,可以给他少量毒品吸食。随后,在对方的电话遥控指挥下,李某军搭乘动车前往武汉,找到上家购买了这批毒品,还没有来得及将毒品交付给他人就被抓获。随后,在李某军的配合下,公安机关很快将安排其运输毒品的王某强、王某健抓获。

王某强、王某健均曾因毒品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他们因经常在一起吸食毒品而熟悉。2022年10月,两人经商议后共同出资7万元,遥控指挥李某军前往武汉将毒品运回宜昌。公安机关同时查明王某强于2022年9月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此次案发,其正处于取保候审期内。

案件被移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定王某强、王某健、李某军合伙贩卖、运输毒品60余克,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李某军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王某强、王某健,具有立功情节。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蒋长顺 张志谭)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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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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