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本系列案涉及一项名称为“防爆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201521112402.7),专利权人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近几年发展迅猛,本案专利权人和请求人均为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十的企业。2020年3月,宁德时代起诉两塔菲尔公司未经其许可,侵害其“防爆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亿元。该案为国内首起新能源汽车电池专利侵权案,为国内锂电池专利维权拉开了序幕。两塔菲尔公司随后针对涉案专利先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3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本案审理过程中主要争议焦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技术方案的理解,二是作为技术改进点的多个结构特征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两案经合并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083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在专利权人提交的修改文本的基础上维持专利权有效。
【典型意义】
本案诠释了判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时,应当对区别特征之间的关系予以关注,在准确认定涉案专利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能够达到的技术效果的基础上,客观判断现有技术是否给出了相应的技术启示。本案审理思路对于结构类产品的创造性评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五十件典型案件(附全文)
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SUNTORY”、“三得利啤酒”、“Premiun”、“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图文要素组合而成。“SUNTORY”、 “三得利”是申请人商号及主打商标,其存在使得申请商标整体具备显著性和识别性,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申请商标中所含“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字样是基于客观事实而做出的如实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