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李媛)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1年10月,原告丁某想去某公司做挖掘机工程,被告陆某为某公司挖掘机指挥作业人员,双方在沟通中发生了口角,并推搡扭打在一起,陆某用手臂箍住丁某的脖子将其摔在水泥地上,导致丁某受伤。丁某随即被送至医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机构认定,丁某左耻骨骨折、多处挫伤、左尺神经轻度损伤。丁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考虑到双方都是同行业人员,冤家宜解不宜结,应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陆某辩称,丁某在事故发生时存在主观过错,且因该事导致自己停工造成损失,丁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再者丁某各项损失计算标准过高应当予以核减。
对于有争议的赔偿金额问题,经承办法官及时引入法律法规,进行损害赔偿标准的释法,陆某有义务支付一定损害赔偿,最终在法官情理兼备的劝说下,双方的怨气也在逐步消散,丁某表示不会过度要求,一切依照赔偿标准合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于是,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陆某一次性赔偿丁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500元,陆某也自愿放弃向丁某索要因本案纠纷所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五十件典型案件(附全文)
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SUNTORY”、“三得利啤酒”、“Premiun”、“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图文要素组合而成。“SUNTORY”、 “三得利”是申请人商号及主打商标,其存在使得申请商标整体具备显著性和识别性,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申请商标中所含“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字样是基于客观事实而做出的如实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