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8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2:49  浏览:806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8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公共服务评审委员会成员。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3-14
【法规编号】 686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公共服务评审委员会成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9/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第六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公共服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澳门大学代表:林明基;
  
  (二)澳门理工学院代表:吴绍宏;
  
  (三)澳门旅游学院代表:盛力;
  
  (四)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代表:李蔼伦。
  
  二、任期为三年。
  
  三、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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