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人 于 年 月 日,由于 原 因,从 公司(下称公司)离职。本着对公司和本人负责的原则,特向公司正式保证:
未携带文件、工作日记、磁介质、实物或与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其他物品;
离开公司后,不得泄露规定的商业秘密;
离开公司后,不得自己或他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离开公司后,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转移公司客户;
离开公司后,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劝说其他员工跳槽。
如违反约定,本人愿承担引起的一切损失。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常住或户籍地址:
年 月 日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