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涉案红耳彩龟证据。
图②:宣判现场。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入库编号2024-11-1-352-001
关键词 刑事 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 物种认定 情节严重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21日,被告人易某华驾驶粤澳两地牌照汽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客车进境通道进境,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工作人员在依法进行检查时,从该车天窗与遮阳板间隙及扶手箱下改装的暗格内查获疑似红耳彩龟等龟类动物一批。对此,易某华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经鉴定,上述涉案动物中的1760只红耳彩龟(学名Trachemys scripta elegans,中文又名巴西龟、红耳龟)为外来入侵物种,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参考总价为人民币88000元(币种下同)。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8日作出(2024)粤04刑初98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易某华犯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而本案主要涉及外来入侵物种的认定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的入罪门槛“情节严重”和其他构成要件的判断。
其一,关于外来入侵物种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可见,我国对外来入侵物种实行名录管理制度,实践中可以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等确定外来入侵物种的范围。本案中,涉案红耳彩龟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属于外来入侵物种。
其二,被告人易某华的行为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具体而言:(1)易某华未经批准,利用车辆藏匿运输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逃避海关监管,经海关无申报通道过关进境,属于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2)易某华一次性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数量多达1760只,参考总价达88000元,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3)易某华虽供称不知道红耳彩龟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但明确供称在过境前明知涉案车辆上藏匿大量红耳彩龟,入境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故其具有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犯罪故意。
裁判要旨
1.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对外来入侵物种实行名录管理制度。对于是否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可以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予以确定。
2.在认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时,应当结合涉案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价值、行为人违法行为次数、违法所得、涉案生态区位、危害后果等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60条
一审: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4刑初98号刑事判决(2024年9月18日)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丁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
下一篇:张某昌制造毒品案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吴某、黄某京、黄某晓非法捕捞水产品、陈某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禁渔期期间,被告人吴某、黄某京、黄某晓等人在某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庄某某(另案处理)、柯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驾驶渔船接驳非法捕捞的螃蟹运送至附近海域,彭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使用快艇将非法捕捞的螃蟹运至海鲜市场码头,并经陆路运输至福州、深圳等地销售牟利。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理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补正告知及行政复议案
理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系一家注册于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融资性租赁等。2022年6月,该公司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提出增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的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等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申请。依法确定监护人助力弃婴实现升学梦想——郑某某申请确定监护人案
王小某出生后不久被遗弃,后被郑某某捡拾并抚养长大。郑某某夫妇曾报警求助,经公安机关多方查找,未能找到王小某的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身份信息。王小某就读于某校初中二年级,即将面临中考,但因亲生父母信息不明,考试报名遭遇阻碍。为此,郑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定郑某某为王小某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