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生破坏军事设施案_湾区律师网

许某生破坏军事设施案

2024-08-13 09:02:49  浏览:1777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9月上中旬,许某生明知某输油管道是军事设施,为盗窃管道内飞机燃油,采用电钻钻孔的方式对军用输油管道实施破坏,并安装阀门、塑料管。9月17日,该管道进行输油作业时,阀门被冲落,造成飞机燃油喷出。经鉴定,泄漏损失9吨燃油,价值67977元,管道修复价格为14800元。案发后,被告人许某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许某生破坏军事设施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9月上中旬,许某生明知某输油管道是军事设施,为盗窃管道内飞机燃油,采用电钻钻孔的方式对军用输油管道实施破坏,并安装阀门、塑料管。9月17日,该管道进行输油作业时,阀门被冲落,造成飞机燃油喷出。经鉴定,泄漏损失9吨燃油,价值67977元,管道修复价格为14800元。案发后,被告人许某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许某生破坏军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案发后,许某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许某生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许某生的犯罪行为给被害军事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遂以犯破坏军事设施罪,判处被告人许某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责令被告人许某生赔偿被害军事单位损失82777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依法惩治破坏军事设施犯罪的典型案例。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法律规定予以特殊保护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军事设施一旦受到破坏,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价值,还破坏了军队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本案中,许某生为实施盗窃,采取破坏军用输油管道的手段,导致飞机燃油泄漏、输油管道被迫停用、直接影响部队日常训练,其行为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同时,审理法院还注重弥补部队经济损失,依法责令许某生予以赔偿,并在判决后及时执行,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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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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