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田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范田军将银行存款支取转移,不如实向法院申报去向及有关财产,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抓获后,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被白水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5个月。_湾区律师网

范田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范田军将银行存款支取转移,不如实向法院申报去向及有关财产,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抓获后,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被白水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5个月。

2024-03-28 15:39:41  浏览:1088  来源:中国法院网
申请人屈某与被执行人范田军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白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范田军赔偿申请人屈某医疗费等各种损失5万元。在执行中,范田军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并将工资卡中的存款支取,未按照法院要求申报财产及所支取款的去向,并外出打工躲避执行。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屈某与被执行人范田军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白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范田军赔偿申请人屈某医疗费等各种损失5万元。在执行中,范田军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并将工资卡中的存款支取,未按照法院要求申报财产及所支取款的去向,并外出打工躲避执行。2014年元月,白水县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在案件审理中,范田军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履行赔偿义务。经法院主持调解,与申请人屈某执行和解,其亲属按和解协议履行了赔偿义务,白水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范田军拘役五个月。

  (二)典型意义

  本案的被执行人范田军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是采取转移支取存款、外出躲债等形式逃避法律义务,其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特征。白水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有效制裁了其违法犯罪行为,以典型案例给意图报着侥幸心理规避执行、躲债的被执行人以警示教育。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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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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