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赵伟未按照户县法院要求如实申报财产,且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仍然搭乘飞机,并在高级酒店宾馆进行高消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户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_湾区律师网

赵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赵伟未按照户县法院要求如实申报财产,且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仍然搭乘飞机,并在高级酒店宾馆进行高消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户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2024-03-28 15:38:39  浏览:1019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2年3月,赵伟借吴某11万元,但其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吴某遂诉至户县法院。2014年6月23日户县院判决:赵伟支付吴某借款本息共计122453元。

(一)基本案情

  2012年3月,赵伟借吴某11万元,但其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吴某遂诉至户县法院。2014年6月23日户县院判决:赵伟支付吴某借款本息共计122453元。在执行中,赵伟没有按照法院规定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并违反限制高消费有关规定,出行搭乘飞机、在星级酒店进行高消费,户县法院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检察机关批捕后,其家属主动和法院联系,一次付清案件款。鉴于赵伟已履行了义务,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户县法院依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赵伟拘役4个月。

  (二)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赵伟不如实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有关规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致判决执行不能,情节较为严重。在检察机关批捕后,才幡然醒悟,最终也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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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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