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林某某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_湾区律师网

李某某、林某某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

2024-03-26 10:35:22  浏览:1065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9年4月25日,李某某、林某某所有的“温妮”号游艇参加大帆船场地赛后,返回三亚途中触礁搁浅。施救过程中连续遭受台风影响,导致游艇翻沉灭失,构成全损。李某某、林某某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索赔被拒后,遂诉至法院。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25日,李某某、林某某所有的“温妮”号游艇参加大帆船场地赛后,返回三亚途中触礁搁浅。施救过程中连续遭受台风影响,导致游艇翻沉灭失,构成全损。李某某、林某某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索赔被拒后,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海口海事法院一审认为,本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案涉游艇持有有效的适航证书,驾驶人具有相应驾驶资格,事发当时已配备最新的电子海图。保险人关于案涉游艇未配备纸质海图属于不适航、违反保证义务的抗辩主张不能成立。一审判决保险人向李某某、林某某支付案涉保险赔偿款。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调解结案。

  【典型意义】

  游艇经济作为海南的特色产业,是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成效的具体体现。本案是游艇触礁沉没引发的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法院严格区分事故原因和保险责任,综合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属于除外责任情形等因素,判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二审法院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本案的审理充分保护了游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振游艇旅游市场信心,激发游艇旅游消费潜力,为推进海南游艇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审案号】(2020)琼72民初66号

  【二审案号】(2020)琼民终431号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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