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艾某与新余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2018年8月,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新余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赔偿6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同年10月,艾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迅速查控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执行到位4.4万元,之后未能发现其他财产,案件进入执行不能状态。考虑到申请人艾某工伤伤残四级且已离婚,无经济收入来源,还需抚养未成年女儿,系低保户、贫困户和国家脱贫对象,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认真分析案情、改变执行思路、制定周密方案,依艾某申请追加该公司唯一股东尹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开展深挖调查工作。经梳理分析调查线索,被执行人与新余市某钢铁公司有业务往来,并迅速冻结和扣划到位12万余元货款。同时发现被执行人隐名持有某典当公司股权,并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结合前述情况,该院拟进一步采取追究拒执罪措施。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找到法院请求调解,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支付了45万余元赔偿。2021年5月,该案得以圆满解决,艾某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运用执行专项调查措施,深挖调查财产线索顺利推动案件执结,服务和保障党中央乡村振兴大局的典型案例。因意外伤害致贫,是贫困产生的一个高发原由,也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这类弱势群体的权利维护,是执行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大局,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要求。本案中,申请人艾某的生活在伤残后陷入贫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专项调查,穷尽执行方法,综合运用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展开强大执行攻势,最终顺利将该案执结,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胡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办证信访案——案涉房屋不符合登记规定导致无法办证,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境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创新方法,多方协调成功化解“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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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练某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惩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网络为员工购买假证犯罪
2021年3月,任职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被告人练某文明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经培训并考试考核通过才能取得,仍通过网络为该公司员工购买16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023年3月30日,某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当场发现该公司三名持假证人员正在从事特种作业,后查获13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发后,练某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被告人肖某诚等2人诈骗案——从严惩处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
2023年5月,被告人肖某诚、洪某煌,向许某甲(11岁)、杨某甲(13岁)等人收购电话卡共计4张。之后,二人雇佣李某甲(15岁)、徐某甲(16岁),使用8部手机和4张电话卡,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多个宾馆房间内拨打诈骗电话。被告人余某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斩断其人力输送链条
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余某伙同他人在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港市盛威园区成立巨星娱乐公司(又名永兴娱乐、永旺娱乐),逐步发展成为300余人参与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