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进口商品连锁超市违法销售境外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境外药品 进口超市 诉源治理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进口商品连锁超市将境外药品作为普通商品违法销售的行为,梯次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监督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以点带面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购药用药安全。
【基本案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贸易公司)旗下3家以销售进口商品为主要经营内容的超市,在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违法销售“肚痛健胃整肠丸”“大正成人感冒药”“太田胃散”等30余种来自日本、法国、瑞士、泰国、越南等国家的非处方类药品。该类药品在我国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文号,外包装大多无中文标识,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了解其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禁忌等内容,超市亦没有依法配备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容易导致群众误购误服,危害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调查和督促履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象山区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案线索后,经过初步调查,于2023年4月13日立案。通过调查走访该公司旗下象山区辖区内的超市、询问部分消费者、涉案超市相关工作人员,并调取销售记录等相关材料,查明上述超市违法销售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文号的境外药品的事实。同日,象山区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象山区市监局)进行磋商,该局认为涉案超市销售的境外药品在国外虽按药品管理,但并未纳入我国药品管理目录,且其跨境直邮的商品已经保税区海关通关,应按日用商品进行管理,不宜认定超市销售行为违法。为确保监督精准性,象山区院将案涉境外药品外包装盒的外文文字转化为中文文字,发现文字说明不同程度包含有药效药理、成分含量、用法用量、使用注意事项及禁忌等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按药品进行管理。但涉案超市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且销售时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配备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指导,涉案药品亦未获得进口药品批准文号,上述违规销售情形造成极大的药品安全隐患,象山区市监局未依法履行职责。
2023年6月29日,象山区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向象山区市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案涉违法主体依法作出处理,对进口超市违法销售境外药品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象山区市监局高度重视,经请示上级主管单位,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同意检察机关观点,认为该种情形应按药品进行监管。2023年8月28日,象山区市监局书面回复:依法对涉案超市作出罚款、没收境外药品等行政处罚,并向某贸易公司住所地市场监管局发出协查函,推动该贸易公司旗下分布在全广西的其他11家连锁超市自行完成整改,停止违法销售境外药品。同时,在辖区开展为期一个月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进口商店销售境外药品情况进行全面大排查,共查获境外药品52种。经象山区院跟进监督,确认上述公益受损事实已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随着消费者对购买海外商品需求的增长,国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快速发展,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便利,但通过跨境直邮直接通关将境外药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监管仍存在盲区。检察机关落实精准监督的办案要求,依法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将处于监管盲区的境外药品纳入我国药品管理范畴,堵塞了监管漏洞,守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练某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惩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网络为员工购买假证犯罪
2021年3月,任职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被告人练某文明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经培训并考试考核通过才能取得,仍通过网络为该公司员工购买16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023年3月30日,某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当场发现该公司三名持假证人员正在从事特种作业,后查获13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发后,练某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被告人肖某诚等2人诈骗案——从严惩处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
2023年5月,被告人肖某诚、洪某煌,向许某甲(11岁)、杨某甲(13岁)等人收购电话卡共计4张。之后,二人雇佣李某甲(15岁)、徐某甲(16岁),使用8部手机和4张电话卡,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多个宾馆房间内拨打诈骗电话。金门县政府与上海某海运公司、李某某、深圳某油品销售公司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6年9月15日,案涉船舶遭受超强台风“莫兰蒂”影响,自厦门港锚地漂流至金门附近海域并搁浅,事故导致船体受损、船上燃油泄漏。金门县政府为此成立海洋油污染紧急应变中心,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配合潮汐布放海上拦油索,进行岸际吸油棉索布放及沙滩除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