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冯文东故意杀人、盗窃案_湾区律师网

被告人冯文东故意杀人、盗窃案

2024-03-06 10:23:04  浏览:1289  来源:中国法院网
被告人冯文东通过互联网与被害人张某某(女,殁年24岁)相识。2010年7月21日,冯文东到张某某与被害人李仲鹏(殁年25岁)合租的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某小区的一房间内,依约定与张某某玩SM游戏(即性虐待游戏)。次日零时许,冯文东因琐事与张某某、李仲鹏发生争执,遂持张某某屋内的菜刀及其随身携带的匕首,先后砍、刺二人颈部、胸背部及腹部数十刀,致二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告人冯文东故意杀人、盗窃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冯文东通过互联网与被害人张某某(女,殁年24岁)相识。2010年7月21日,冯文东到张某某与被害人李仲鹏(殁年25岁)合租的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某小区的一房间内,依约定与张某某玩SM游戏(即性虐待游戏)。次日零时许,冯文东因琐事与张某某、李仲鹏发生争执,遂持张某某屋内的菜刀及其随身携带的匕首,先后砍、刺二人颈部、胸背部及腹部数十刀,致二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冯文东将李仲鹏IBM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200元)、OBEE牌手机一部(价值30元)、钱包一个(价值10元)及现金1 000余元盗窃逃离现场。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文东与他人产生矛盾后,持刀杀死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实施杀人行为后,窃取被害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又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并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冯文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宣判后,被告人冯文东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核准被告人冯文东死刑。

(三)典型意义

被害人张某某本系男性,去泰国做了变性手术后,以盈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开设性虐待游戏培训班及招募性虐游戏伙伴。被告人冯文东通过网络知道张某某招募性虐游戏伙伴后,即与张某某联系并自愿付款1 500元,让张某某对其实施性虐待。游戏过程中,冯文东因害怕自己被捆绑后,张某某会将其杀害,二人因此发生争执,遂持刀捅死张某某及与张某某共同租房的被害人李仲鹏。该案的审判,清晰地向社会传达了网络的虚拟性介入到个人隐私生活的风险,希望广大网民对此要提高警惕,并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避免惹火烧身。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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