吝某富、颜某高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22日、6月9日,被告人吝某富明知被告人颜某高未取得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书,仍向其采购自四川省宜宾市松材线虫病疫区运来的松木原木20余吨,堆放于彭州市桂花镇某竹木材加工厂场内准备加工。同年7月13日,彭州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批松木原木携带松材线虫,遂扣押并移送侦查。二被告人案发后自首,涉疫松木已按规定销毁。
【裁判结果】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颜某高、吝某富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非法调运、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产品,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危险,情节严重,均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各方未上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具有传播途径广、致死速度快、防治难、成本高等特点,松树染病后极易造成大面积死亡,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原真性。为此,我国专门划定松材线虫疫区,对松材的运输和使用实行严格管理。本案中,二被告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规定,明知当地已被划为松材线虫疫区,仍非法购买、运输该区域内松材。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惩处,警醒相关从业者提高法律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防止埋下“生态炸弹”,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泽某甲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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