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租赁公司与某石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一案解多纷”_湾区律师网

某机械租赁公司与某石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一案解多纷”

2024-02-20 15:41:07  浏览:1144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充分运用执行调查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保证了执行处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一案解多纷”,有效解决村民修路难、工人要账难、债权实现难问题,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某机械租赁公司与某石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一案解多纷”

  【执行要旨】

  执行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充分运用执行调查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保证了执行处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一案解多纷”,有效解决村民修路难、工人要账难、债权实现难问题,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某机械租赁公司

  被执行人:某石材公司

  执行法院: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8日,武隆法院就某机械租赁公司与某石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调解书。因某石材公司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分期支付资产转让款300万元及利息的义务,某机械租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申请强制执行。武隆法院在启动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前期调研摸排,发现某石材公司除位于武隆某农业社的采矿设备和厂房外,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发现推进执行工作存在“三大困难”:一是存在某石材公司违法采矿期间拖欠20多人20余万元工资两年未决的“案中案”;二是存在某石材公司违法采矿造成公路受损而无力支付公路修复费用引发的“案后案”,严重影响近2000名村民的正常通行,引发长达两年的群体性信访;三是存在某石材公司采矿设备超期占用土地导致新生租金的“案生案”。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武隆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启动由街道办、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社员代表及双方当事人等多方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历经两个月的不懈磋商,各方最终从法院提供的多个执行方案中确定了一个均可接受、切实可行的财产处置方案:由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资金用于修复受损路段的路面路基,再从后续采矿设备变价款中优先支付;交通局针对违法采矿引发的山体滑坡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滑坡治理经费支持,因地修建一公里的便民道路;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公路质量;公安局负责维护日常交通安全秩序;法院负责及时处置采矿设备厂房并督促协议全面执行。在法院的耐心解释和督促执行下,财产处置顺利进行并交付完毕,拖欠的民工工资得以优先保障,近2000名村民的通行道路圆满修建完毕并移交使用,设备所占土地的新生租金纠纷得以避免,债权人胜诉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最终实现“一案解多纷”。

  【典型意义】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充分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保证执行处置工作顺利推进。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执行调查权,有效化解经久未解的村民修路难、工人要账难、债权实现难等三大症结,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近百件,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弘扬司法为民理念,处置类似案件,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典型意义。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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