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某置业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
——“执破融合”助被执行企业复工保交楼
【执行要旨】
面对被执行企业主要财产是“烂尾楼”的执行困境,昆山法院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发挥破产程序的债务概括清偿功能,找到平衡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利益的最优解。同时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破产程序中恢复债务人已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最终完成破产重整,使烂尾楼盘复工,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购房人及众多普通债权人
被执行人:昆山某置业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某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014年因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涉及商品房销售、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民间借贷、以房抵债、工程欠款等诸多纠纷,负债金额达7亿余元,主要财产是其建设的商住楼,建筑面积26133平方米,价值约2.1亿元,房屋基本销售网签完毕。在相关执行案件中,抵押权人要求整体拍卖烂尾工程,购房人要求续建交房,其他普通债权人要求公平受偿,各方权利冲突严重。昆山法院认为,若直接将被执行人主要财产“烂尾楼”按在建工程拍卖处置,施工许可证等证件难以重新办理,也难以续建验收,且无法保障购房人权利。于是决定依托“执破融合”机制,将案件导入破产程序,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挽救功能保障各方权利人利益。
昆山法院执行法官会同破产审判法官召集购房人和其他权利人协商处置方案,充分释明了执行程序中无法确保续建完工的情况,并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此后,昆山法院裁定对该公司破产清算,并进一步甄别出应予优先保护的消费性购房人47户,其他网签购房人不享有优先权。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恢复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此基础上,法院裁定将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引入约2亿元投资用于偿债和续建。该公司在2022年4月重整成功,案涉商住楼上设定的抵押权、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以及职工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受偿率约10%。案涉商住楼正在续建,预计在今年底完成交付。
【典型意义】
该案是江苏省首例在“执转破”程序中恢复企业营业执照并完成破产重整的案件。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存在债权人众多、利益诉求冲突的难题,昆山法院为化解执行难题,尽可能保障各方权益,一方面通过“执破融合”机制,以破促执,实现了普通债权公平受偿,化解了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在破产程序中恢复债务人已被吊销的营业执照,引入投资完成烂尾工程续建,保护了购房者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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