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课结合让家庭教育走深走实_湾区律师网

令课结合让家庭教育走深走实

2024-02-05 09:55:59  浏览:952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谭某与潘某同居生育儿子潘小某。谭某起诉要求由其直接抚养潘小某。一审法院判决潘小某由谭某抚养,潘某享有探望权。二审期间,法院发现潘某藏匿潘小某并拒绝谭某探望。法院向潘某发出家庭教育令,经过家庭教育指导和调解,双方最终就潘小某的直接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09、令课结合让家庭教育走深走实

——谭某诉潘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基本案情

谭某与潘某同居生育儿子潘小某。谭某起诉要求由其直接抚养潘小某。一审法院判决潘小某由谭某抚养,潘某享有探望权。二审期间,法院发现潘某藏匿潘小某并拒绝谭某探望。法院向潘某发出家庭教育令,经过家庭教育指导和调解,双方最终就潘小某的直接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指导方式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禁止潘某转移藏匿儿子;潘某协助谭某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潘某于本令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到法院接受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当日,潘某即接受法院的“父母课堂”教育指导。法官对潘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释法说理,并将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具体探望方案三大内容与心理干预机制融合,由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调解促和。

典型意义

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细胞,法院运用由法官和心理咨询师联合开设的集家庭教育指导和调解功能的“父母课堂”,让受教育者自愿自觉履行,达到以“令”施教、以“令”促调效果,真正实现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导促进”作用。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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