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三裂叶豚草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三裂叶豚草 外来入侵物种
【要旨】
针对外来物种三裂叶豚草入侵威胁本地生物多样性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走访、无人机调查取证方式,精准掌握入侵物种分布生长实际情况,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早防治整治,同时在全域部署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圈”。
【基本案情】
三裂叶豚草,原产于北美洲,目前分布于吉林、辽宁、河北、北京、天津等省市,于2010年被列入第二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2023年5月,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铁岭市院”)在调查中发现,调查发现,在铁岭市凡河新区客运枢纽站以南、以东地区以及琴桥附近地块有三裂叶豚草成片或零散生长,对周边生态平衡以及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5月,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称疑似外来物种三裂叶豚草破坏铁岭地区生态环境,经咨询农业农村部门专家,确认涉案物种为三裂叶豚草。该物种生命力、繁殖能力强,危害小麦、大麦、大豆及各种园艺作物,遮盖和压制作物生长、阻碍农业生产,影响作物产量。其散播的花粉引起人体过敏,产生哮喘,严重时可致人死亡。2023年6月初,铁岭市院决定立案后,通过实地踏查、无人机拍摄、走访询问等方式开展调查取证,对豚草生长点位、分布区域以及对当地生态环境、农作物耕种、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摸排,发现三裂叶豚草主要集中生长在铁岭市凡河新区客运枢纽站以南、以东地区以及琴桥附近共计3处地块,分布面积达200余亩,而上述地块周边耕地面积多达150余万亩,且附近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人流量密集,三裂叶豚草生长不仅会严重危害农作物生长,破坏生物多样性,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紧迫的威胁。
为尽快清除豚草,防止其在开花期通过花粉蔓延扩散,铁岭市院组织召开磋商会议,在明确各相关单位监管职责以及整治方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铁岭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规定,于2023年6月12日向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对涉案外来入侵物种予以处理,有效消除公益危害。同时加大普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对辖区内三裂叶豚草入侵情况进行摸排、踏查,并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科学防治。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部署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普查豚草工作,出动人员6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班,并聘请专业苗木公司对涉案200余亩豚草开展清除工作,为避免其种子落地生根,持续蔓延,对拔除后的豚草进行了集中处理。
2023年7月18日,铁岭市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豚草整治情况进行回访调查,经无人机高空巡视,涉案3个地块、200余亩三裂叶豚草已被全部清除。
为扩大保护范围,铁岭市院于2023年7月5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外来物种(豚草)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方案》在铁岭全域范围内部署开展豚草防治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督促县(市)区检察院对各自辖区内的三裂叶豚草入侵情况开展集中整治。经专项监督推动,铁岭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11件,督促清除三裂叶豚草共计500余亩。
【典型意义】
三裂叶豚草入侵可能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对当地的生物安全和人体生命健康造成“双重危害”。检察机关积极践行预防性公益诉讼办案理念,以磋商会议、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行生物安全防控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从个案办理中归纳类案规律,通过在全域部署开展三裂叶豚草防治专项监督,进一步延伸治理成效,使当地生物安全得到最大化保护。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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