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曹县检察院办理的冯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2月6日,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联合曹县文化和体育局,对位于曹县郑庄街道办事处某居民院落进行检查时,发现无证印刷厂,现场有10余名工人正在进行印刷操作,并堆放大量成品、半成品书籍。经当场清点,有成品《面对面2018中考试题》630册、《试题研究2018中考试题》2975册、《英汉大辞典》1470册、《英才教程》2700册,有印刷胶版57套,有晒版机、印刷机、分页机、裁纸机、装订机等全套印刷设备。2018年10月26日,曹县文化和体育局将该案移送曹县公安局,曹县公安局同日立案侦查。经查,2017年初,被告人冯某某投资经营该印刷厂,在未经相关出版社授权许可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盗用出版社书号,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上述图书予以销售,非法经营数额(总码洋)391689元。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本案办理过程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开展日常监管、普法宣传等工作;针对涉案盗版图书保管不善、刑事诉讼活动尚未结束就已销毁的普遍问题,向侦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保管、销毁非法出版物办法,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罗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制造、散播负面信息并以有偿删帖方式敲诈勒索
被告人罗某甲、徐某、聂某某、杨某均系新闻媒体从业人员。2019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罗某甲注册成立公司,并与徐某、聂某某、杨某以及被告人罗某乙、罗某丙等人共谋通过自媒体发布企业负面消息进而勒索财物。“挂床住院”不诚信,产生费用应自担——喻某诉李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5月某日,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与停放在路边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及坐在车上的喻某发生碰撞,造成喻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喻某受伤后先后四次住院治疗,共住院801天。事故发生前,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喻某因与李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0余万元。练某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惩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网络为员工购买假证犯罪
2021年3月,任职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被告人练某文明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经培训并考试考核通过才能取得,仍通过网络为该公司员工购买16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023年3月30日,某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当场发现该公司三名持假证人员正在从事特种作业,后查获13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发后,练某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被告人余某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斩断其人力输送链条
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余某伙同他人在柬埔寨王国西哈努克港市盛威园区成立巨星娱乐公司(又名永兴娱乐、永旺娱乐),逐步发展成为300余人参与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