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蔡某某系山东省泗水县村民,在该村承包土地用于种植果树。2018年初,因鲁南高铁项目施工,蔡某某承包土地上果树在未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强制清除,蔡某某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泗水县政府)征占蔡某某承包地的行政行为违法。泗水县政府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提起上诉。
出庭应诉情况
山东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泗水县政府的出庭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出庭负责人认真倾听行政相对人意见,并积极“出声”,表示已经了解了行政争议的根源所在,将与蔡某某积极沟通协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争议,申请撤回上诉。山东高院举行了山东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观摩活动,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在山东高院设主会场,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设分会场。山东省、市、县三级万名行政机关人员共同旁听本案庭审。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活动的山东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厅长对山东省全省行政机关人员强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又出声”。
典型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负责人出庭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适当形式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可以参与监督、共同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发挥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各项功能。公开的形式,既可以是一份完整的统计、分析报告,也可以是一个个生动的现实案例。本案中,山东高院组织的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是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对于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间,被告人丁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总攻牌“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除草剂是不合格产品,而将不合格农药除草剂销售给被告人张某平,销售金额共计122万余元。“挂床住院”不诚信,产生费用应自担——喻某诉李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5月某日,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与停放在路边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及坐在车上的喻某发生碰撞,造成喻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喻某受伤后先后四次住院治疗,共住院801天。事故发生前,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喻某因与李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0余万元。练某文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惩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网络为员工购买假证犯罪
2021年3月,任职某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被告人练某文明知特种作业操作证需经培训并考试考核通过才能取得,仍通过网络为该公司员工购买16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023年3月30日,某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当场发现该公司三名持假证人员正在从事特种作业,后查获13张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案发后,练某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