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关于“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审判实务研讨会在南山法院举行。此次会议是在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由南山法院和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来自最高法院、市中院和南山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的法官,以及来自企业、高校、律所、海关、知识产权局、科创部门、知识产权联合会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界人士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南山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彭力疆,南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詹旭伟出席会议并致辞。
市中院胡志光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知识产权审判一方面专业性很强,另一方面发展又非常快。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各种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各种新的审判问题扑面而来,比如赔偿数额的确定、电子证据的认定、虚假证据的审查等等。知产法官只有时刻保持对知识产权新知识、新动态的“饥饿感”,才能成为知产审判的熟手、能手。今天很高兴看到知识产权界的专家们云集一堂。大家聚在一起交流碰撞,会极大的促进法院审判水平提升,进而提高我们对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能力。希望今后类似的研讨会能经常召开。
南山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彭力疆在致辞中强调,创新是南山的根、南山的魂,也是引领南山未来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8月24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方案》。南山法院主动作为,迅速反应,组织召开此次研讨会。这不仅体现了南山法院主动了解企业需求,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担当精神,也体现了南山区委区政府对于打造区内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好服务高新企业的高度重视。希望与会的领导、专家、企业代表坦诚地对南山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进而帮助促进深圳高新企业继续大踏步前进。
詹旭伟院长代表南山法院对与会嘉宾的光临表示了欢迎。他指出,深圳是创新创业之都,而南山区是深圳市的高新区。针对区内高新企业、互联网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强烈需求,也是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我们积极研究当前司法实践中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策划主办了此次研讨会。相信来自不同领域专家的跨界交流,必定会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更加精准务实的指导。
会议围绕“互联网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专利维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初创期、产品开发期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三个议题开展讨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官钱小红指出,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情况、对权利人的保护和技术的发展水平都是密切相关的。新型知识产权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各种利益的平衡,最高法院正在加强对这些问题的调研研究。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江波建议,随着互联网行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内容行业的成本越来越高,内容的质量差异也越拉越大。在这样一个新形势下,法院在作出裁判时应考虑到这样的商业规律,对于优质资源的保护可以加大力度。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何隽对“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一概念给出了自己的解读。何教授认为,“严格”不等同于“严厉”, 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调的是对法律原则的准确把握,对于规则的认真执行,并不是单方面的强调对于侵权方给予高强度的惩罚。因此,侵权赔偿额需要准确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罗剑青点评,针对司法实践中赔偿难、力度不足的问题,法院要适用司法评估鉴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准确适用法定赔偿,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可以考虑采取惩罚性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官曹刚则从在一个更高的视野角度,指出法院作为中立公正的裁判机关,在作出裁判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不仅仅是对权利人的利益保护,还要关注大的社会秩序。与会嘉宾们发言积极踊跃,会场气氛热烈。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企业、司法、行政、学界等各方应加强合作,密切沟通,合力强化秩序体制,优化秩序环境,以便知识产权保护更有效率、更有效果。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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