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李宁公司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近期,多名网络用户在互联网平台上通过断章取义、剪辑图片、曲解背景等手段,捏造和散播李宁品牌“捧高踩低”“势利眼”等不实言论,虚构和煽动“退货”及由此带来的“股价暴跌”等恶意话题,误导公众认知,对李宁品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李宁公司表示,已对相关不实内容完成取证,并将采取法律手段,对于恶意抹黑、诋毁攻击、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