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苏某等三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至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苏某、朱某、黄某伙同郭某(另案处理)在安阳市殷都区一树林内挖洞盗墓。第一次盗挖出一个青铜角杯、一个青铜花觚,由郭某联系以4万元卖出,赃款由四人均分,三名被告人各分得赃款1万元。第二次盗挖出一个陶制角杯、一个青铜戈。经鉴定,盗掘地点处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殷墟遗址保护范围内,被盗墓葬为商代时期古墓葬,对研究商代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及葬俗葬制等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盗掘行为对涉案区域内的殷墟遗址文化层造成了破坏,对两座商代墓葬造成了严重破坏。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朱某、黄某伙同他人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殷墟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且系共同犯罪。黄某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苏某和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人均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愿意接受处罚,均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黄某亲属代其退缴违法所得1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苏某和朱某各分得的赃款1万元系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综合三名被告人各自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判决已生效。(李卓)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高速公路遗撒物引发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