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故意伤害他人潜逃9年被判刑_湾区律师网

男子故意伤害他人潜逃9年被判刑

2025-08-19 16:40:17  浏览:11  来源:网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 余建波近日,被告人赵某某在某工地将工友打成轻伤后潜逃九年被民警抓获,被海南省儋州市人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 余建波

近日,被告人赵某某在某工地将工友打成轻伤后潜逃九年被民警抓获,被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儋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采纳该院的定罪量刑建议,赵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1月,被告人赵某某在儋州市某工地上做工时,因工作上的琐事与工友羊某某发生口角,随手捡起一根木棍朝羊某某的左手臂处打了一棍,造成羊某某手臂受伤。而后,赵某某丢掉木棍、逃离现场。经鉴定,羊某某左尺骨粉碎性骨折的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未构成伤残。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赵某某于次日逃离海南,更换手机号码,到其他省份务工,并对外使用别名。2024年11月,民警到新疆某工地将赵某某抓获。

经儋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赵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未构成伤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赵某某有坦白、累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儋州市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倘若行为人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之后,应主动投案自首,承担责任,积极配合调查、侦查,争取从轻从宽处理,而非心存侥幸,选择逃之夭夭,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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