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一审被判处死缓_湾区律师网

王勇一审被判处死缓

2025-08-19 16:40:17  浏览:12  来源:网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7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7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王勇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勇利用担任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1亿余元。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王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王勇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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