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米合拉义·玉苏甫 负责疫苗采购、结算的公职人员,却走上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的犯罪道路,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林某某受贿罪一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身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利用负责疫苗采购的职务便利,47次非法收受10人所给予的财物共计240万元,在疫苗采购、结算疫苗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已退缴的违法所得242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湖南麻阳警方侦破特大买卖外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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