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方卫国 王明青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文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等3人分别被贵溪市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连带赔偿墓葬修复费用1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2023年11月7日下午,被告人杨某、童某、李某等3人在贵溪市某山场平整林地时,无意铲到一处古墓葬。3人观察情况后,先后使用铁耙、树枝等工具进行挖掘,共挖出2件瓷瓶、3件瓷碗。经鉴定:涉案墓葬为南宋时期的石墓室,属于古墓葬,具有较高的历史与考古价值;3件瓷碗为宋代青白釉瓷碗,2件瓷瓶为宋代青白釉魂瓶,均属于一般文物。
贵溪市检察院向贵溪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其3人刑事责任,同时诉请连带承担古墓修复费用1万余元,并在市级媒体上赔礼道歉。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并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境内外“蛇头”相互勾连组织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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