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战海峰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侦办的黄某、吕某敲诈勒索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涪陵区公安局收到企业求助,称有人在网上利用“打传防骗”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转载其捏造、拼凑的文章,传播企业从事传销活动的不实负面消息,以不支付指定数额费用则拒绝删帖相威胁索要钱财。
涪陵警方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民警发现在该平台上被利用同样手法敲诈勒索的全国各地小微企业多达21家。
经过2个月的缜密侦查,民警成功梳理出了受害企业的资金流向,锁定了以黄某、吕某为首的网络敲诈犯罪团伙,并将团伙成员全部捉拿归案。
涪陵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吕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黄某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43.6万元,责令黄某、吕某共同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2万元。二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甘肃首例“百吨王”入刑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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