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2人团伙非法捕售野生动物获刑_湾区律师网

海南22人团伙非法捕售野生动物获刑

2024-05-15 11:48:12  浏览:1022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罗凤灵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邢某花等22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出...

法治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罗凤灵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邢某花等22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进行公开宣判。邢某花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6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该案是目前海南涉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中涉案人数最多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卞某华、李某、麦某席、石某武、盛某武5人将猎捕的野生动物出售给邢某花。邢某花再将收购来的野生动物先后出售给邢某完等19人,从中赚取差价。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邢某花非法杀害、收购、出售腊皮蜥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452.2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变色树蜥等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28.11万余元,情节严重,又构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应数罪并罚。

卞某华等15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陈某秦等2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应数罪并罚。孙某清等3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应数罪并罚。盛某武构成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海南二中院根据邢某花等22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分别依法判处上述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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