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芮萍)外伤参与度,即事故造成的损伤对结果的形成所起作用的份额。通俗讲,就是受害人当前的伤害结果,交通事故原因占一部分,受害人自身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也占一部分。近日,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涉及“外伤参与度”问题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10月13日,被告牛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徐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徐某某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此外鉴定机构评定,事故外伤系主要原因,自身颈椎病变为次要因素,外伤参与度建议65%-75%。
法院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认为,应考虑外伤参与度的比例减免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起事故中牛某负主要责任,徐某某负次要责任,虽然徐某某自身疾病对伤残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不是侵权责任中的过错,也并非是其在本起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因素,不能因此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该案依法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向顾客推销普通化妆品具有祛斑功效
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态的多样化和用工方式的革新,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受侵犯的现象呈现出复杂化、隐蔽化特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