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江艳 林斌聪
走在街头突然被人拉住,以免费送玩偶、红包等为由让你扫码进群加好友,这白来的“福利”背后往往暗藏陷阱。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没收。
此前,陈某在路边偶遇老乡让他“扫码进群”。在对方几番简单操作下赠送给陈某一个大玩偶,随后又帮助陈某退出了群聊。这次“净赚”让陈某不由得产生了好奇。
再次遇见老乡时,老乡向陈某介绍了这门靠“卖”群赚钱的“手艺”:首先,认领一个上游买家提供的群二维码,用免费送礼吸引“顾客”扫码进群。第二步,操作“顾客”手机随机拉二三十个微信好友入群后拍照认证,随后操作“顾客”手机退出群聊。以这样的一个群为一单,往往可以“卖”出6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
于是,陈某在之后的十几天里,“卖”出群聊400余个,非法获利2万余元。
此后的一天,小丽被同事小红拉入了一个群聊中。原来是小红扫了陈某的二维码拿礼物,小丽被“选中”,同事叫小丽不用在意群里信息。但是,群主陆续发了几个红包,然后推送了一些关于“刷单返利”的内容,让小丽有所心动。最终,掉入了网络诈骗陷阱,被骗25万余元。
案发后,奉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通信群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庭后表示,很多人认为,扫码进群免费领礼品的行为只是拉人进群,自己没有实施诈骗就不算违法行为。但其实利用他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以“扫码入群免费送礼品”的方式拉人进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吸粉引流”,为犯罪团伙的诈骗行为铺路,这种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赚快钱的行为,已经触碰到了刑事犯罪的“底线”。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街边遇到扫码免费领礼品活动需警惕,切勿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自己的朋友。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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