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郑剑峰 通讯员张娜
为了节省时间便从小区绿化带内穿行,结果掉进绿化带内的坑洞摔伤,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要求小区物业承担赔偿责任?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小区物业承担10%的责任。
2022年6月,李某在回家时从小区绿化带内穿行,不慎掉入绿化带内的供水阀坑洞摔伤。李某当即联系了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随即与李某一同前往医院检查治疗。后双方因损害赔偿等事宜协商未果,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小区物业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法院查明,李某为节省时间,擅自从绿化带内穿行,不慎掉入绿化带内的供水阀坑洞,造成身体损伤;李某受伤时,供水阀坑洞上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损害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小区物业对其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施负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因此小区物业对李某损伤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定李某对该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90%的责任,小区物业承担10%的责任,并依据该比例计算小区物业赔偿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同时驳回了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庭审后表示,小区物业应当在其物业服务区域内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虽然案件涉及的供水阀坑洞处于绿化带内,但这并不能免除小区物业在管理该供水阀坑洞时应确保该供水阀坑洞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小区物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明知绿化带系禁止通行区域,夜间进入该区域存在一定危险,仍擅自从绿化带中穿行,其自身存在明显过错,故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态的多样化和用工方式的革新,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受侵犯的现象呈现出复杂化、隐蔽化特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最新...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后能否反悔?深圳南山法院:满足一定条件案涉协议可解除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本报通讯员 付晓 本想入股好友公司,共同经营获益,没想到还未完成股权转让,公司就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