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告人田某某因出具假行程码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2年4月26日9时50分许,被告人田某某驾驶货车从某疫情地区运输货物行至杨凌东高速口时,在明知应向疫情防控人员报告行程并如实登记相关信息情况下,故意隐瞒其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事实,并向防控人员出具假行程码。4月27日,田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感染者后,其仍向流调人员故意隐瞒真实行程。田某某的行为导致杨凌区本地18名密接人员被集中隔离观察,环球园艺公司等场所被紧急封闭管控,8个居住小区和1个村组被划定为重点管控区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某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关的防控措施,在明知杨陵区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出具假行程码,故意隐瞒其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杨陵区的事实,在确诊后仍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杨陵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存在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工作纠纷生口角 故意伤害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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