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纠纷生口角 故意伤害获刑罚_湾区律师网

工作纠纷生口角 故意伤害获刑罚

2022-11-02 09:17:55  浏览:1233  来源:法治网
  俩教练因在谁带学员练车的问题上发生争吵,导致互殴。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

  俩教练因在谁带学员练车的问题上发生争吵,导致互殴。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家住焦作中站区的陈某,是某驾校的教练。今年5月份,因学员练车的问题与同为该驾校教练的被害人赵某发生口角。之后陈某手持砖块,赵某手持方形钢管,相互殴打,致使双方受伤,最后被该驾校其他教练拦开。

  经鉴定:赵某8、9、10、12肋骨骨折,其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陈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焦作中站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陈某及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陈某犯罪以后经传唤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发生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经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为被告人陈某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可以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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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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