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教练因在谁带学员练车的问题上发生争吵,导致互殴。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家住焦作中站区的陈某,是某驾校的教练。今年5月份,因学员练车的问题与同为该驾校教练的被害人赵某发生口角。之后陈某手持砖块,赵某手持方形钢管,相互殴打,致使双方受伤,最后被该驾校其他教练拦开。
经鉴定:赵某8、9、10、12肋骨骨折,其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陈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焦作中站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陈某及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陈某犯罪以后经传唤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发生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经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为被告人陈某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可以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保险精英”暗筑非法换汇链涉案超4亿元 江苏江阴检察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推动挽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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