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龚国新
近日,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被告人黄某等8人因生产、销售添加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有毒、有害减肥食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
法院查明,2019年8月,黄某发现减肥产品市场广阔,遂在网上购买了咖啡粉、奶茶粉、西布曲明等原材料,并租下厂房,生产添加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有毒、有害减肥食品“女神cafe”“YSO Majic”等产品。
“2020年9月开始,每月买2斤西布曲明,11月份生意变好后,每半个月买2斤。”西布曲明到货后,黄某按照一定配方比例将原材料进行混合搅拌并包装,之后以每盒25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淘宝等途径售卖。随着黄某的“生意”越做越大,小欧等7人也不同程度地参与到涉案减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等环节中。2019年8月至2021年5月期间,几人销售的“减肥食品”总金额达123万余元。
龙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小欧等7人在明知的情况下仍提供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能添加药品。“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虽有一定减肥功效,但可能引起高血压、心率加快等副作用,严重时可致人死亡,早在2010年已被停止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通过线上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同样可能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使用减肥产品,应在专家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健康的减肥方式。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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