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办卡帮助网络犯罪获刑一年并处罚金_湾区律师网

男子办卡帮助网络犯罪获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2-08-19 00:22:34  浏览:993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4月,汤某(未到案)要求被告人杨某去办理银行卡,提供给自己用于网络赌博转账,并许诺将按每使用一次300元结算好处费。被告人杨某同意,按汤某的要求分别在六个银行办理银行卡各一张,并将6张银行卡账号提供给汤某。

  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杨某借此获利4500元。经全国公安反电诈平台比对,2021年5月18日,被告人杨某提供的一张银行卡共收取被害人曾某的被诈骗款1990元。

  2021年5月10日,一级账户接收了受害人王某被诈骗款二十万元,后被告人杨某提供的一张银行卡作为二级账户,接收了来自一级账户的49000元资金。

  经统计,被告人杨某用于帮助转账的6张银行卡内流水金额达53298088.43元。

  另查明,被告人杨某系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其银行卡,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被告人杨某有自首情节,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