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薛喜再次致电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检察官赵月霞的时候,言语间满是兴奋:“检察官同志,我和老伴儿现在已经搬回去住了!”
是什么让薛喜夫妇有家不能回?一切要从5年前说起。
2016年,从事养殖行业的薛喜在朋友的介绍下,向“热心人”周川借了一笔资金用于周转。说起周川,在当地可是“小有名气”,他和几个朋友结成一个小团伙,平日里主要靠放贷吃利息为生。而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周川这伙人就会采用汽车堵路、喷漆、纠缠等违法手段,强行索债,并屡屡得手。
因为利息较高,薛喜欠周川的钱一直都没能还上。2017年底,周川将薛喜夫妇赶出家门,安排自己的手下住了进去,还将房屋的水电和有线电视的户名改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8年2月,薛喜又因为其他债务被诉至法院,被周川强占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周川听说之后,立即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并提供了《购房协议书》、水电费以及有线电视费的过户证明,主张薛喜已经将房屋卖给自己。2018年4月,法院裁定采纳周川的申请。薛喜知道后,考虑到自己没钱还欠周川的债务,也害怕戳穿周川后遭到打击报复,所以不敢言语。从此,周川逢人就说“房子是薛喜卖给我的,连法院都认可了”。而薛喜夫妇则是有苦难言、有家难回,只得忍气吞声。
2019年8月,高邮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周川及其团伙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又发现该案还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于是邀请高邮市检察院指派民事检察官介入侦查。
承办检察官详细了解全案情况后,决定从最关键的证据《购房协议书》入手开展调查核实。检察官发现,一般签订《购房协议书》时,根据交易习惯,都是先载明协议内容,再固定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但周川向法院提交的这份协议书却不同,出售人的身份信息被固定在协议顶端,而购房人的身份信息则被放在协议底端,明显有些反常。
对此,检察官深入求证。当询问薛喜时,他也很疑惑:“我从来就没有签过什么卖房协议,周川只是住在我的房子里,他说只要我把欠款还了,就把房子还给我。”薛喜还讲述了一件怪事:“房子被法院查封后不久,周川就找到我,让我在一张白纸上签我们夫妻俩的名字。我俩都没文化不识字。至于周川要干什么,他叫我不要问,我很害怕,只好照做了。”在检察官的讯问下,周川团伙成员进一步交代,周川手里握有先前薛喜夫妇借款时的身份证复印件,就用这些复印件和夫妻俩的签名伪造了《购房协议书》,还办理了水电费以及有线电视费的过户手续。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周川交代了自己通过伪造证据、捏造事实等手段欺骗法院,进而意图强占薛喜房屋的犯罪事实。至此,整个案件真相大白,谁是房子真正的主人也水落石出。
在查明周川等人犯罪事实的同时,检察机关依法对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建议其撤销关于采纳周川所提执行异议的相关裁定。
2021年6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周川犯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决定数罪并罚,其团伙成员也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处。8月,法院函告检察机关已经根据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了先前的裁定,驳回了周川的执行异议申请。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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