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边晓凤 孟保弟)近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陈某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
陈某与刘某原系朋友关系,2021年3月25日,陈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分两次向刘某交付4000元。但是随后的数月内,刘某并未偿还该款,甚至玩起了“失踪”,对陈某的电话、微信均不予回复,陈某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陈某提供的电子凭证能够证实被告刘某确为微信名为“L*”的持有人,再结合微信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认定刘某向陈某借款4000元的事实,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