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蔡艳)一女子在订婚后不久,就以外出旅游和学习为由,与订婚男子提出分手,故男子将该女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彩礼。日前,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
2020年1月,郑某经人介绍认识熊某,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于2020年4月订婚,并决定2020年11月完婚。订婚时,郑某以银行卡形式给予熊某5万元彩礼,同时给予熊某亲属上门红包,共计11000元,后因熊某外出旅游及学习,二人相隔两地,双方产生矛盾,两人分手,故郑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返还彩礼。
该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郑某给予被告熊某5万元彩礼后,熊某退还1万元,而郑某给予的上门红包11000元,有郑某上门讨要时的录音证据以及媒人的调查笔录予以佐证,故熊某收受礼金和上门红包共计51000元应予返还。故该院判决熊某返还郑某彩礼和红包51000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并排占路散步被撞需自担其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