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上诉人刘东驾驶自己的宝马轿车沿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突然加速、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五惠路劳动公园北门人行道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四人轻伤、二人受伤。之后,刘东驾车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会处,追尾一厢式货车后停下,刘东弃车逃离现场,于当日下午归案。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刘东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上诉人刘东因投资失败,以极端方式发泄情绪,在城市中心区域公共道路上驾车加速行驶,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及他人财产损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危害和罪行极其严重,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福建福鼎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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