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雅丽)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21年7月,福鼎某建筑工地上的工人王某、陈某因建筑材料使用问题发生争吵。王某的同组工友杨某和陈某的同组工友林某当时均在附近作业,见状都上前“帮忙”。杨某和林某发生争执并扭打倒地,后双方被工友劝开,林某受伤躺地。随后,林某的儿子小林与同乡工友小郑相继赶来,均被杨某打伤。后杨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因琐事纠纷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其自首、被害人一方亦有一定过错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