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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法官?你来啦,快请进!”初冬的午后,王阿姨惊喜的声音响彻走廊。她一边在围裙上擦着手,一边在打开的房门边打着招呼。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华明中心法庭庭长孙兆敏在王阿姨的招呼声中走进了屋。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20 阅读: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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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兰庭长,我家和侄女的承包地四至明确了,老父亲留下的房子我们也能安心住了,晚上我终于可以睡个安心觉了。”王婶理了理被晚风吹乱的头发,拉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袁寨人民法庭庭长兰梦夏的手说。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20 阅读: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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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劳动者在受雇过程中,因为工作而遭受意外或罹患疾病的情况时有发生,雇主责任已经成为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风险问题。为了回应社会分散风险的客观需求,雇主责任保险应运而生,然而,这一保险的购买与理赔之中隐藏着不少问题。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梳理了雇主责任保险纠纷案件方面的典型案例,提醒社会防范相关风险。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9 阅读: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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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异地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受伤理赔遭拒--湖南宁乡法院:劳动合同解除,公司赔偿员工相关损失
入职后,公司跨省委托第三方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受工伤却无法理赔,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法院判决公司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解除,并赔偿员工因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致的损失33.7万余元。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7 阅读:485 -
游客倚靠公园护栏拍照不慎摔伤,谁来为此买单?-法院:游客、公园管理方均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游客到公园游玩,在倚靠公园护栏拍照时因护栏意外脱落,导致其摔伤致九级伤残,在此情形下,伤者的损失由谁承担?近日,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倚靠公园护栏打卡拍照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6 阅读:478 -
摄影馆与化妆师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法院:存在劳动关系,摄影馆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旅客为了一组照片奔赴一座城市,持续爆火的“旅拍”行业,不仅给城市带来源源不断的客流和经济收入,还为当地市民提供了新的就业方向。近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旅拍摄影馆与化妆师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5 阅读:447 -
装修新房给孩子办婚事,可谓是双喜临门,可湖北省枣阳市的肖先生却高兴不起来。原来,新房装修好了还未入住,却因楼上管道被堵,造成返水,致精心装修的婚房被淹了,而楼上业主又相互推卸责任。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4 阅读: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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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受损,租车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吗?-广西贵港港北法院: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应予支持,但以合理必要为限度
车辆遭遇交通事故被撞坏需维修,维修期间租车代步出行,现要求交通事故责任方支付其租车的费用,这样的请求是否合理?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4 阅读:515 -
AI智能生成的“爆款”图片版权归谁?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创作者起诉某公司使用其独创性图片侵权获支持
当使用者输入创作要求,按下AI按钮,所得到的内容能否被视为作品?AI一键生成图片背后的版权到底归谁?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AI生成图片被侵权的著作权纠纷案。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3 阅读:423 -
委托他人找“背债人”办理贷款--成都一女子委托背贷行为被法院认定无效
成都一女子委托他人帮忙找“职业背债人”办理银行贷款,因未能顺利办理贷款将受托人告上法庭。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合同纠纷案,判决确认该委托行为无效,被告返还原告3.18万元。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2 阅读:497 -
参加网络相亲被骗财,婚介平台需担责吗?-南京中院:婚介平台疏于审核和管理客户信息,应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网络平台相亲遭对方诈骗钱财,婚介平台仅有对方手机号、QQ号,无法查实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导致损失无法追回,婚介平台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婚介平台疏于审核和管理信息是导致客户被诈骗财产的原因之一,判决婚介平台赔偿损失40571元。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1 阅读:437 -
参加网络相亲被骗财,婚介平台需担责吗?-南京中院:婚介平台疏于审核和管理客户信息,应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网络平台相亲遭对方诈骗钱财,婚介平台仅有对方手机号、QQ号,无法查实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导致损失无法追回,婚介平台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婚介平台疏于审核和管理信息是导致客户被诈骗财产的原因之一,判决婚介平台赔偿损失40571元。分类:以案说法 日期:2025-02-27 10:11 阅读:527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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