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功审结了被告黄某甲、黄某乙、邓某某的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长铁中院集中管辖民事公益...
2021年3月至7月,黄某甲、黄某乙和邓某某在松原市某通讯手机店工作期间,分别利用为顾客开卡和办理其他业务的便利条件,将顾客手机号非法提供给多个微信群,并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顾客手机接收手机验证码,再将验证码发到微信群,从中抽取提成。黄某甲、黄某乙、邓某某分别非法获利3000元、2900.5元、43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