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Coser”的肖像权纠纷案,判决侵犯“Coser”肖像权的商家和个人承担侵权责任,通过合理方式赔礼...
于某某为肢体肆级残疾人,户籍甲市。2014年7月,于某某在乙市乘坐某公交客运公司公交车时,出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要求免费乘车,遭该车驾驶员拒绝,双方发生纠纷。于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公交客运公司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其交通费用、住宿费、餐饮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5254.6元。
一博主的穿搭视频和照片被某电商平台网店擅自使用,该博主诉至法院。日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支持了原告诉求,判决被告赔礼...
中国法院网讯(朱晶晶)村支书周某遭村民胡某举报,经相关部门核实举报内容不属实,周某认为举报行为损害其名誉,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
近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李某贤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