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延误治疗 学校失职担责赔偿_湾区律师网

突发疾病延误治疗 学校失职担责赔偿

2022-07-09 11:02:02  浏览:1885  来源:网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出智周 王春燕廖小某系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某日7时许,廖小某上学行至学校教学楼二楼走廊时,因突发疾病倒...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出智周 王春燕

廖小某系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某日7时许,廖小某上学行至学校教学楼二楼走廊时,因突发疾病倒地不起。由于学校未设立卫生室,亦未配备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致使廖小某未及时得到科学的施救与处置。10余分钟后,学校将廖小某送往医院,但其经抢救无效死亡。

廖小某的父母将某小学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廖小某死亡的相关费用人民币68万余元。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涉案小学是城区普通小学,学生达数千名,学校未配备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教育、管理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某小学给付廖小某的父母赔偿款人民币16万余元。

某小学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庭后表示,作为教育机构,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卫生保健条件,以保证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本案的判决有利于督促教育机构严格依法依规设立必要的安全和卫生设施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以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具有明确的规范学校教育管理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价值导向。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