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黄俊
冉某与杨某均系在某校高三就读的未成年人。杨某长期带头与其他同学使用带有侮辱性、歧视性的语言嘲笑、讥讽冉某,并带头孤立冉某,导致冉某出现轻微抑郁症症状。
学校曾通知双方家长到校处理,也多次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杨某应校方要求数次出具书面检讨,但缺乏诚意,给冉某造成进一步伤害。冉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杨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在校期间对冉某实施起歧视性外号、语言讥讽嘲笑及孤立等行为,经学校批评教育后仍未反思与改正,致使冉某出现心理问题,客观上可以认定杨某的行为对冉某的人格及身心造成伤害,构成侵权。但考虑到双方系同学关系,均处于青春敏感期,且均处于备战高考的关键时期,遂多次沟通调解,由杨某当面向冉某诚恳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冉某自愿放弃诉求。同时,法庭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两人调整心态,放下包袱。
法官庭后表示,针对校园中以言语嘲讽、辱骂等形式侵犯学生人格权的行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这些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同时秉承“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理念,积极促成矛盾化解,尽量降低诉讼给当事人带来的心理压力及不利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积极促进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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