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体育课不被占”已入法 学生的锻炼权需保障
新修订的体育法近日颁布,其中,确保体育课不被占、在校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等条款,充分体现了加强青少年身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国家意志。
6月27日,在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平谷分校,二年级(2)班的学生上体育课。新华社记者 任超 摄
青少年的健康是社会关注、家长关心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体育课被占用,“体育老师生病了”,每天运动时间不足,不仅让孩子们失去了锻炼权,也让“小眼镜”“小胖墩”日益增多,孩子们不同程度存在健康隐患。
面对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主要指标连年下降的困境,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开齐开足体育课”,但部分学校仍执行不到位,加之体育师资不足,担心学生运动伤害等因素,使得体育课内容保守、学生兴趣不浓,“应试体育课”“不出汗体育课”成为日常。
新修订的体育法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明确提出国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新增“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条款……这些修订,不仅体现了加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的国家决心,也意味着孩子们享受体育课、在校锻炼一小时的权利,得到了法律保护。
6月13日,在北京市平谷区第三中学,初三学生在上体育课。新华社记者 任超 摄
一直以来,体育课不受重视,孩子锻炼时间不足,根源都在畸形、功利的教育观上。想正本清源,需改变“用分数给孩子贴标签”的心态,让全社会对素质教育、核心素养有更深认同。同时,体育老师也需认真研究刚出台的新课标,上好体育课,教会孩子一两项运动技能,让他们真正融入、沉浸到运动中,享受体育乐趣,培养终身锻炼的习惯。
需要警惕的是,孩子的锻炼权在现实中仍可能被侵犯,为此,相关部门需强化监督、投诉、举报机制,以确保“体育课不被占、在校每天锻炼不少于一小时”成为所有学校常态。
5月23日,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体育馆,学生在体验传统体育项目踢毽子。新华社记者 胥冰洁 摄
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保障学生的锻炼权,不仅考验着学校“一切为了孩子”的初心,也考验着家长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的恒心,更考验着整个社会持之以恒、重视体育的决心。(记者 岳冉冉)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解读黑土地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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