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下月起施行_湾区律师网

新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下月起施行

2022-07-03 17:19:27  浏览:1272  来源:法治网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下月起施行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不属于辅警11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下月起施行

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不属于辅警

11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条例》明确,辅警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

《条例》指出,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保安、保洁、膳食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辅警。

“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带领和监督下,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开展警务工作。”《条例》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为勤务辅警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武器。辅警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不得使用武器和警械。遇有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勤务辅警可以在人民警察的指挥和带领下,使用必要的警械予以制止。勤务辅警履行职责期间,可以驾驶警用车辆、船艇等交通工具。

《条例》同时明确,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辅警的招聘、使用、保障、管理和监督,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职责和权利、义务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确定的原则另行规定。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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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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