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针对当前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举报线索多、案件多发的问题,近日,全国专项办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第三次部门会商会,同中国银保监会会商研究防范和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重点难点问题。
近年来,养老金融领域的诈骗行为时有发生。个别机构和不法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健康养老”“以房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向老年人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给老年人造成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整治和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既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关系着“老有所养”、社会和谐。司法是整治和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有力武器,新修改的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增加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提供了依据。
不过,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作案手段多样,手法不断翻新,并以互联网为“主阵地”,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在骗取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集资款,导致受骗老人经济损失追回困难。
此次有关部门的会商,正是对当前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进行精准分析研判,会议不仅明确了要深入推进线索查处,而且明确了要加快健全长效机制,还要推动行政整治和刑事打击的衔接联动。特别是提出对重大线索,要周密制定预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明确要强化科技赋能,以网治网,这些都充分表明有关方面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态度,体现了全力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的决心。
防范和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筑牢反诈防护网是关键,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加强协同配合,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治理,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引导老年人自觉远离投资陷阱,让养老非法集资诈骗无处遁形,为老年人营造安全、充满幸福感的社会环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公安刑侦部门整治夏季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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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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